编号:H-2023-913304117625253643 -023
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2022年度
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核查机构名称 (公章) :
核查报告签发日期:
重点排放单位信息表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名称 | 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黄避岙乡大林村 | |||
联系人 | 潘彩萍 | 联系方式 | 18058583858 | |||
企业 (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是否是委托方? ■是□否,如否,请填写下列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话、email) : | ||||||
企业 (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所属行业领域 | 金属成形机床制造 | |||||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 织) 是否为独立法人 | 是 | |||||
核算和报告依据 | 《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国家发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5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 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重点企 (事) 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指南 (试行) 》 | |||||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报 告(初始) 版本/日期 | 2023.3.20 | |||||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报 告(最终) 版本/日期 | / | |||||
排放量 | 按指南核算的企业法人边界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 按补充数据表填报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 ||||
初始报告的排放量 | 117 2.34tCO2e | / | ||||
经核查后的排放量 | 1172.34 tCO2e | / | ||||
初始报告排放量和经 核查后排放量差异的 说明 | 初始报告排放量和经核查后排放量一致 | 不涉及 | ||||
核查结论: 1.排放报告与核算指南的符合性 基于文件评审和现场访问,在所有不符合项关闭之后,核查小组确认: 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排放报告与核算方法符合《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和《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2.排放量声明 2.1 按照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核算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声明 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022年度不涉及,工业生产过程 CO2排放、工业生产过程N2O排放、CO2回收利用量,化石燃料燃烧排放二氧化碳排放量为0吨,净购入电力消费引起的排放量为1172.34吨二氧化碳。 | ||||||
2.补充数据表填报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声明 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为非碳交易企业,不存在补充数据表的核查,故补充数据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0 tCO2e。 3.排放量存在异常波动的原因说明 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022年度未进行第三方碳核查工作,此处不作排放量异常分析。 4.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或者特别需要说明的问题描述 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核查过程中无未覆盖的问题,无特别需要说明的问题。 | ||||||
核查组长 | 俞聪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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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组成员 | 张建华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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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复核人 | 陈志刚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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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 | 樊曙光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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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气候[2016]57号) 、《国家发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指南 (试行) 》的要求,杭州申乾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杭州申乾裕”)受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的委托, 对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以下统称“受核查方”)2022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核查。此次核查目的包括:
-确认受核查方提供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其支持文件是否是完整可信,是否符合《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
-确认受核查方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设备是否已经到位、测量程序是否符合 《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及相应的国家要求;
-根据《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对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进行评审,确认数 据及计算结果是否真实、可靠、正确。
本次核查范围包括:
-受核查方2022年度在企业运营边界内的二氧化碳排放,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黄避岙乡大林村,核查内容主要包括:
(1) 燃料燃烧排放;
(2)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3) CO2 回收利用量;
(4) 净购入的电力消费引起的CO2排放。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32150-2015) ;
-《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 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 ;
-《国家发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
-《碳排放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7号) ;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 重点工作的通知》(浙发改环资[2016]70号) ;
-《国家MRV问答平台百问百答-共性行业问题》(2017年版) ;
-《浙江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指南 (试行) 》;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 ;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GB17167-2006)等
核查组于2023年3月20日收到受核查方提供的《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以下简称“《排放报告》”) ,并于2023年3月22日对该报告进行了文件评审,同时经过现场的文件评审,具体核查支持性材料见附件 ,核查组确定以下内容:
1、初始排放报告中企业的组织边界、运行边界、排放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查看受核查方提供的支持性材料、确定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
3、核实数据产生、传递、汇总和报告过程,评审受核查方是否根据内部质量控制程序的要求,对企业能源消耗、原材料消耗、产品产量等建立了台账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定期记录相关数据;
4、核证受核查方排放量的核算方法、核算过程是否依据《核算指南》要求进行;
5、现场查看企业的实际排放设备和计量器具的配备,是否与排放报告中描述一致;
6、通过对计量器具校验报告等的核查,确认受核查方的计量器具是否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定期校验,用以判断其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7、核证受核查方是否制定了相应的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制度。
根据杭州申乾裕内部核查组人员能力及程序文件的要求,此次核查组由下表所示人员组成。
表 2-1 核查组成员表
姓名 | 联系方式 | 核查工作分工 | 核查中担任岗位 |
俞聪 | 13953577889 | 1、重点排放单位基本情况的核查; 2、核算边界的核查; 3、核算方法的核查; 4、核算数据的核查 (包含现场巡视确认活动数据的计量、活动数据的收集等), 其中包括活动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5、核查报告的编写。 | 核查组长 |
张建华 | 18824717428 | 1、核算数据的核查,其中包括排放因子 数据及来源的核查、温室气体排放量一 级配额分配相关补充数据的核查; 2、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3、核查报告的交叉评审。 | 核查组员 |
陈志刚 | 13588114566 | 主要负责对核查报告的复审工作。 | 技术复审 |
核查组成员于2023年3月22日对受核查方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在现场核查过程中,核查组首先召开启动会议,向企业介绍 此次的核查计划、核查目的、内容和方法、同时对文件评审中不符合项进行沟通,并了解和确定受核查方的组织边界;然后核查组安排一名核查组成员去生产现场进行查看主要耗能设备和计量器具,了解企业生产工艺执行的情况;其他核查组成员对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并进行资料的审查和计算,之后对活动数据进行交叉核查;最后核查组在内部讨论之后,召开末次会议,并给出核查发现及核查结论。现场核查的主要内容见下表
表2-2 现场访问内容
时间 | 核查工作 | 访问对象 | 部门 | 核查内容 |
2023.3. 22上午 | 启动会议 了解组织边界、运行边界,文审不符合确认 | 潘彩萍 梅碧舟 李燕芬 | 行政人力 生产制造 资财管理 | -介绍核查计划; -对文件评审不符合项进行沟通; -要求相关部门配合核查工作;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平面边界图; -工艺流程图、组织机构图、企业基本信息; -主要用能设备清单; -固定资产租赁、转让记录; -能源计量网络图。 |
现场核查 查看生产运营系统,检查活动数据相关计量器具、核实设备检定结果 | 潘彩萍 梅碧舟 李燕芬 | 行政人力 生产制造 资财管理 | -走访生产现场、对生产运营系统 -主要排放源及排放设施进行查看并作记录或现场照片; -查看监测设备及其相关监测记录,监测设备的维护和校验情况 。 -按照抽样计划进行现场核查。 | |
资料核查 收集、审阅和复印相关文件、记录及台账;排放因子数据相关证明文件 | 潘彩萍 梅碧舟 李燕芬 | 行政人力 生产制造 资财管理 | -企业能源统计报表等资料核查和收集; -核算方法、排放因子及碳排放计算的核查; -监测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核查内部质量控制及文件存档。 | |
2023.3.22 下午
| 资料抽查 对原始票据、生产报表等资料进行抽样,验证被核查单位提供的数据和信息 | 潘彩萍 梅碧舟 李燕芬 | 行政人力 生产制造 资财管理 |
-与碳排放相关物料和能源消费台账或生产记录; -与碳排放相关物料和能源消费结算凭证 (如购销单、发票;) |
总结会议 双方确认需事后提交的资料清单、核查发现、排放报告需要修改的内容,并对核查工作进行总结 | 潘彩萍 梅碧舟 李燕芬 | 行政人力 生产制造 资财管理 | -与受核查方确认企业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将核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并确定整改时间; -确定修改后的《排放报告 (终版提交时间; -确定最终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
依据《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结合文件评审和现场核查的综合结果对受核查方编制核查报告。核查组于2023年3月22日对受核查方进行现场核查,向受核查方开具0个不符合项,核查组完成核查报告。
根据杭州申乾裕内部管理程序,本核查报告于2023年3月26日提交给技术复核人员,根据杭州申乾裕工作程序执行报告复核,待技术复核无误后提交给项目负责人批准。
核查组对《排放报告》中的企业基本信息进行了核查,通过查阅受核查方的《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并与受核查方代表进行交流访谈,确认如下信息:
受核查方名称: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580544863L
所属行业领域及行业代码:金属成形机床制造(3422)
成立时间:2011年9月19日
单位性质:民营
实际地理位置见下图: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黄避岙乡大林村
法定代表人:王达
排放报告联系人:潘彩萍
员工人数:280人
主要用能种类:电力
易锻主要生产智能数控压力机。
图 4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工艺说明:
1.焊接:对机架、齿轮等原料进行焊接加固。
2.热处理:采用台车式电阻炉对结构件进行去应力退火热处理,将工件加热到600℃以下(10~12h),保温8h后随炉冷却16h。该过程主要是为了消除毛坯和零件中的残余应力,稳定工件尺寸及形状,减少零件在切削加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形变和裂纹倾向。台车式电阻炉共有8区,冲压力1250T 以上大型压力机热处理时需8区全部开启,其他压力机热处理仅需开启4区。
3.喷砂:根据产品的要求,需用气力回收喷砂房对热处理后的结构件进行表面清理,根据喷砂房设计方案,喷嘴数量2把,喷嘴直径10mm,喷砂速度约100m/s,沙丸可回收重复利用。
4.机加工:用镗床、切割机、五面体加工中心等机加工设备对热处理后的材料进行机加工。
5.清洗:在清洗房配置4个清洗槽(2用2备),清洗槽规格均为1.5m×2.5m×1.5m,清洗剂为柴油,装入量为槽体的 1/3,清洗曲轴、齿轮、齿轮轴、滑块等。本项目清洗房封闭,清洗为常温下手工清洗,即吊车将清洗部件吊至槽体上方的栏架上,然后清洗工戴手套拿刷子刷洗,清洗后的部件置于备用槽中自然沥干,企业在清洗结束后对清洗槽加盖密封;清洗剂重复循环利用,半年更换一次。
6.打磨(刮腻子):机架、飞轮以及清洗后的滑块和工作台在喷漆前需要进行打磨(刮腻子)处理,打磨(刮腻子)在喷漆车间中手工操作,满足喷漆前底材表面的平整与平滑。
7.喷漆:设置2间喷漆房,喷漆房采用可移动折叠式,每间喷漆房外形尺寸为 20×16×10m,水性涂料喷漆房设1个喷台和2把喷枪,油性涂料喷漆房设1个喷台和1把喷枪,喷台尺寸为6.5m×3m×2.5m,喷枪速率均为270ml/min,每天喷涂时间约为8h,喷涂结束后在喷漆房内自然晾干,晾干时间根据当天具体的天气情况而定,一般约15h,在次日生产前由行车吊出。
工艺先进性:此工艺工过程通过部分设备连线实现自动上下料,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使用。另通过此工艺过程降低了原材料的损耗,提高了产品产出的效益。
主要设备的选择是根据产品要求、工艺优化、生产水平和工程建设条件等因素确定,公司生产使用的专用设备主要为精工车床、镗床、磨床、铣床、数控车床、加工中心等设备。公司使用的设备主体上较先进。主要生产设备引进领先水平、自动化控制高、生产效率高、能耗低的设备。以下列出为主要耗能设备。
表3-1 专用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台设备功率(kW) | 数量(台) | 节能措施 | 安装位置 |
1 | 数控刨台式铣镗床 | TK6516 | 78.88 | 1 | 变频 | 2#车间东-北墙 |
2 | 数控落地铣镗床 | TK6920A | 7215 | 1 | 变频 | 2#车间中-北墙 |
3 | 数控锯床 | GZ4235 | 4 | 2 | 变频 | 精工车间 |
4 | 托盘搬运车 | EPT20-15ET2 | 0.65 | 8 | 变频 | 生产车间 |
5 | 车床 | CY6250B/1000 | 397.5 | 1 | 变频 | 精工车间 |
6 | 车床 | CS6150B | 397.5 | 2 | 变频 | 精工车间 |
7 | 车床 | CY6150B/1000 | 397.5 | 3 | 变频 | 精工车间 |
8 | 车床 | CW6163P/1500 | 401 | 1 | 变频 | 精工车间 |
9 | 摇臂钻床 | Z3050X16/1 | 126.25 | 2 | 变频 | 精工车间 |
10 | 卧轴矩台平面磨床 | M7163X12 | 13 | 1 | 变频 | 精工车间 |
11 | 磨床 | SY-618 | 1 | 变频 | 精工车间 | |
12 | 铣床 | 2.2 | 1 | 变频 | 精工车间 | |
13 | 炮塔铣床 | M3(X5325) | 2.2 | 1 | 变频 | 精工车间 |
14 | 立式升降台铣床 | X5042 | 24 | 1 | 变频 | 精工车间 |
15 | 铣削动刀头 | X3250 | 1 | - | 精工车间 | |
16 | 氩弧焊焊机 送丝机 | NBC-500(KR-500S) S500型CO2 | 23 | 1 | 变频 | 精工车间焊接区 |
17 | 轻型台砂轮机 | MQ3225 | 1 | 变频 | 1#车间6号门 | |
18 | 端面铣床 | HF-2DX1030 | 11 | 1 | 变频 | 精工车间 |
19 | 龙门动梁铣床 | TX2020B-3 | 36.5 | 2 | 变频 | 精工车间 |
20 | 数控车床 | JHCK6150 | 2 | 变频 | 精工车间2020新增 | |
21 | 摇臂钻床 | Z3080X25 | 10.5 | 1 | 变频 | 精工车间 |
22 | 精密程控大型平面磨床 | FSG100400ZNC | 16.5 | 1 | 变频 | 精工车间 |
23 | 数控刨台式铣镗床 | TK6516 | 78.88 | 1 | 变频 | 2#车间中-南墙 |
24 | 动梁龙门五面加工中心 | GRU35EX60 | 58 | 1 | 变频 | 2#车间东-南墙 |
25 | 立式加工中心 | VMC-1280CL | 2 | 变频 | 精工车间 |
公司的通用设备主要为空压机、变压器,公司通用设备有变压器、空压机等。对照《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20)公司变压器未达 3 级能效,但不属于淘汰类;对照《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153-2019),公司空压机达到一级能效。
表 3-2 公司主要通用设备能效对标情况表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数量 | 对比指标 | 评价结果 | 能耗指标评价标准 |
罗茨真空泵 | ZJ-150A | 1 | 3KW | / | JB T 7674-2005 罗茨真空泵 |
空压机 | GRF-40A-8 | 2 | 37kw | 一级 | GB 19153-2019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GB37-8ZG | 1 | 22kw | 一级 | ||
变压器 | SCB10-630/10 | 1 | 630kVA | 未到三级 | GB 20052-2020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电热恒温干燥箱 | SC101-3A | 2 | / | / |
受核查方相关计量器具的配备与管理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GB17167-2006) 要求。
在计量器具配置方面,公司对所有进出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 、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了评价 ,加强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主要用于水、 电力的计量,计量设备配备率100%;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主要用于各车间能源消耗计量,计量设备配备率100%;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主要用于设备计量,计量设备配备率100%。
表3-3 主要能源计量器具配置率
序号 | 计量 | 一级计量 | 二级计量 | 三级计量 | ||||||
类别 | 应装数 | 已装数 | 配备率 | 应装数 | 已装数 | 配备率 | 应装数 | 已装数 | 配备率 | |
台 | 台 | % | 台 | 台 | % | 台 | 台 | % | ||
1 | 水 | 1 | 1 | 100 | 4 | 4 | 100 | 1 | 1 | 100 |
2 | 电力 | 2 | 2 | 100 | 4 | 4 | 100 | 2 | 2 | 100 |
根据受核查方《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原辅料消耗(2022年)》、 财务报表数据、《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和《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受核查方主营产品产量信息如下表所示:
表3-4 主营产品产量信息
总产值 (万元) | 55025 |
综合能耗 (吨标煤) | 364.08 |
主要产品名称 | 年产量 (吨) |
各类产品 | 2128台 |
核查过程描述 | ||
数据名称 | 产品产量 | |
数值 | 填报数据:/ | 核查数据:2128 |
单位 | 台 | |
数据来源 | 填报数据:未填报 核查数据:《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出入库(2022年)》 交叉核查数据:财务提供的销售量 | |
监测方法 | 生产计量 | |
监测频次 | 每批计量 | |
记录频次 | 每月汇总 |
监测设备维护 | / |
数据缺失处理 | 本报告期内无数据缺失 |
抽样检查 | 填报数据、交叉核对数据100%核对 |
交叉核对 | (1) 受核查方产量数据未填报。 (2) 受核查方产量数据来源于《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出入库 (2022年 ) 》,检查组确认《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出入库 (2022年) 》中产量全年累计值2805吨。 (3) 核查组进一步核对财务提供的销售量2805吨,与《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出入库 (2022年) 》产量数据作交叉验证,一致。确认《 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出入库 (2022年) 》产量数据正确。核查数据确认以《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出入库 (2022年) 》为准。 |
核查结论 | 《排放报告》未填报数据。受核查方通过现场核查确认了具体数据,确 认并接受核查数据作为《排放报告 (终版) 》数据。具体数据如下表所 示。 |
通过文件评审,以及现场核查过程中查阅相关资料、与受核查方代 表访谈等方式,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为独立法人,受核查方地理边界为 位于浙江省宁波市。企业边界为受核查方所控制的所有直接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 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本报告直接生产系统包括灯具车间、组装车间、前加工车间等,辅助生产系统包括供电、供水、废水处理设备、废气处理设备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办公楼。不存在厂房以及设施设备的租用或租借的情况。
综上所述,核查组确认企业边界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排放报告》的核算边界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通过文件评审及现场访问过程中查阅相关资料、与受核查方代表访谈,核查组确认核算边界内的排放源及气体种类如下表所示。
表3-6 主要排放源信息
序号 | 排放种类 | 能源品种 | 排放设施 | 地理位置 | 备注 |
1 | 燃料燃烧排放 | 天然气 | 炉灶 | 食堂 | / |
2 |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 汽油 柴油 | 车辆及设备运行 | 1-3号车间 | / |
3 | CO2 回收利用量 | / | / | / | / |
4 | 净购入的电力消费 引起的CO2排放 | 电力 | 用电设备 | 厂区内 | / |
备注:受核查方生产为LED制造过程,不涉及CO2反应,且无碳酸盐使用 ,无工业过程CO2排放。
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的排放源和能源种类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受核查方排放源识别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并将其作为《排放报告 (终版 ) 》的内容。
核查组确认《排放报告》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采用如下核算方法: EGHG=E 燃烧+E 过程+E 电力+E 热力 (1)
式中:
EGHG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单位为tCO2e;
E 燃烧 企业化石燃料燃烧活动产生的 CO2 排放,单位为tCO2;
企业边界内工业生产过程各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单位为
E 过程
E 电力 企业净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量,单位为tCO2;
E 热力 企业净购入热力产生的排放量,单位为tCO2e。
受核查方化石燃料产生的排放采用《核算指南》中的如下核算方法:
E 燃烧=x1 (ADi × EFi ) (2)
式中:
E 燃烧 企业边界内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 CO2 排放,单位为tCO2;
ADi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 i 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水平,单位GJ;
EFi 第 i 种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 tCO2/GJ;
i 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其中,活动水平数据的计算公式为:
ADi=NCVi ×FCi (3)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 i 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水平,单位为百万 ADi
千焦 (GJ) ;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 i 种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对固体或
液体燃料,单位为 GJ/t;对气体燃料,单位为 GJ/万 Nm3 ;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 i 种燃料的净消耗量,对固体或液体燃 FCi
排放因子数据的计算公式为:
EFi=CCi ×OFi ×44/ 12 (4)
第 i 种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EFi
(tC/GJ) ,采用本指南所提供的推荐值;
第 i 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单位为% ,采用本指南附录 2 OFi
所提供的推荐值。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的过程排放由各工艺环节产生的过程排放加总获得,具体按公式 (5) 计算:
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量等于工业生产过程中不同种类的温室气体排放折算成CO2 当量后的和:
…… ( 5 )
其中,
…… (6)
…… (7)
上式中,
为化石燃料和其它碳氢化合物用作原材料产生的
CO2排放;
为碳酸盐使用过程产生的CO2排放;
为硝酸生产过程的N2O排放;
为己二酸生产过程的N2O排放;
为N2O相比CO2 的全球变暖潜势(GWP)值。
根据IPCC第二次评估报告, 100 年时间尺度内 1 吨N2O相当于 310 吨 CO2 的增温能力,因此等于 310。
受核查方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采用《核算指南》核算方法进行核算,具体如下所示。
E 电=AD 电 ×EF 电 (14)
E 热=AD 热 ×EF 热 (15)
式中:
E 电 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2 ) ;
E 热
AD 电
AD 热
EF 电
EF 热
购入的热力所对应的热力生产环节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 吨二氧化碳 (tCO2 ) ;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企业的净外购使用的电量,单位为 MWh;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企业的净外购使用的热力,单位为百万千 焦 (GJ) ;
区域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兆瓦时 (tCO2/MWh) 。
热力供应的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百万千焦 (tCO2/GJ) 。
核查组查阅了《排放报告 (终版) 》,确认其采用的核算方法正确,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受核查方电力由当地供电局供应。受核查方配置一级电能表2个,由当地供电局所定期派遣专人校验。
核查过程描述 | ||
数据名称 | 电力 | |
排放源类型 | 净购入电力排放 | |
排放设施 | 生产用电设备设施 | |
排放源所属部门及地点: | 全厂区 | |
数值 | 填报数据:1370 | 核查数据:1370 |
单位 | MWh | |
数据来源 | 填报数据:《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核查数据:《2022年能源消耗统计表》 交叉核查数据:发票 |
监测方法 | 电力表连续计量 |
监测频次 | 连续计量 |
记录频次 | 每月汇总 |
监测设备维护 | 供电局定期校准 |
数据缺失处理 | 本报告期内无数据缺失 |
抽样检查 | 填报数据、交叉核对数据100%核对 |
交叉核对 | (1) 受核查方填报数据来源于《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检查组确认《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中电力全年消耗量 425.88万千瓦时。受核查方又提供《2022年能源消耗统计表》。《2022年能源消耗统计表》为内部抄表数据。核查组查看《2022年能源消耗统计表》电力消耗量全年425.88万千瓦时。 《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数据与《2022年能源消耗统计表 》电力消耗量一致。确认《2022年能源消耗统计表》可信。 核查数据确认以《2022年能源消耗统计表》消耗量为准。 |
核查结论 | 《排放报告》填报数据与核查数据偏差为0%,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填报数据可信,认可受核查方填报数据作为排放报告 终版数据。具体数据如下表所示。 |
参数名称 | 电力的排放因子 | |
数值 | 填报数据 (tCO2/MWh) | 核查数据 (tCO2/MWh) |
0.5703 | 0.5703 | |
数据来源 | 《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全国电网排放因子 | |
核查结论 | 受核查方电力的排放因子来源于《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全国电网排放因子,经现场核查确认受核查方使用数据符合指南要求。 |
根据上述确认的活动水平数据及排放因子,核查组重新计算了受核 查方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结果如下:
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在生产中不使用天然气,但使用汽油、柴油。
序号 | 种类 | 使用量 | 低位发热量 | 排放因子 |
1 | 汽油 | 108.31 | 43.07 | 0.0679 |
2 | 柴油 | 23.39 | 42.65 | 0.0726 |
2022年汽油CO2排放量为:
108.31t×43.07GJ/t×0.0679=327.71tCO2
2022年柴油CO2排放量为:
23.39t×42.65GJ/t×0.0726=72.42tCO2
因此产生的CO2排放量为390.13吨。
(1) 原材料消耗产生的CO2排放
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不存在生产过程中CO2排放。
(2) 碳酸盐使用过程产生的CO2排放
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不存在碳酸盐使用过程过CO2排放。
企业生产过程中没有二氧化碳的产生,所以经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不存在CO2 回收利用。
表3-8 核查确认的净购入电力消费引起的CO2排放量
种类 | 净购入量 (MWh) | 排放因子(tCO2/MWh或 tCO2/GJ) | 排放量 (tCO2 ) | 合计 (tCO2 ) |
A | B | C=A*B | ||
电力 | 1370 | 0.5703 | 782.21 | 782.21 |
合计 | / | / | 782.21 | 782.21 |
表3-9 核查确认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排放源类别 | 温室气体本身 质量 (t) | CO2当量 (tCO2e) | 初始报告值 (tCO2e) | 误差/% |
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 | 390.13 | 390.13 | 390.13 | 0% |
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 | 0 | 0 | 0 | 0% |
工业生产过程N2O排放 | 0 | 0 | 0 | 0% |
CO2 回收利用量 | 0 | 0 | 0 | 0% |
净购入电力消费引起的 CO2排放 | 782.21 | 782.21 | 782.21 | 0% |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吨CO2当量) | 1172.34 | 1172.34 | 0% |
综上所述,核查组通过重新核算,确认受核查方二氧化碳排放量, 受核查方认可核查数据为《排放报告》填报数据。
据现场核查确认,受核查方为非碳交易企业,不在“71号文”要求填写《补充数据表》的企业范围内,故不涉及对配额分配相关补充数据的 核查。
核查组成员通过文件评审、现场查看相关资料,确认受核查方在质 量保证和文件存档方面所做的具体工作如下:
(1) 受审核方在总经办已指定专人负责温室气体监测计划的制定 、温室气体报告的编制及上报工作。审核组询问了公司部门负责人及当 事人,确认监测计划制定、温室气体报告人员职责明确。
(2) 受审核方制订了内部质量控制程序,明确了监测计划的制定、 修订、审批以及执行等的管理要求,审核组通过查阅文件,现场调查及 与相关人员沟通,确认温室气体监测计划的制定、修订、审批以及执行 等管理要求具有可行性,并确认管理要求已予以落实实施。
(3) 审核组确认受审核方已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内部评 估及审批等管理制度。
受审核方制定了温室气体报告数据文件归档管理程序,同时建立了 质量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审核。审核组现场查阅了企业历年温室气体排放的归档文件,确认受审核方能够依据管理程序要求保存温室气体数据文件。
无
基于文件评审和现场访问,在所有不符合项关闭之后,杭州申乾裕确认 :
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排放报告与核算方法符合《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和《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涉及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碳,不涉及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工业生产过程N2O排放、CO2 回收利用量,加上净购入电力消费引起的排放量,共为为1172.34吨二氧化碳。
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022年度核查确认的排放量如下:
表4-1 核查确认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排放源类别 | 温室气体本身 质量 (t) | CO2当量 (tCO2e) | 初始报告值 (tCO2e) | 误差/% |
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 | 390.13 | 390.13 | 390.13 | 0% |
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 | 0 | 0 | 0 | 0% |
工业生产过程N2O排放 | 0 | 0 | 0 | 0% |
CO2 回收利用量 | 0 | 0 | 0 | 0% |
净购入电力消费引起的 CO2排放 | 782.21 | 782.21 | 782.21 | 0% |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吨CO2当量) | 1172.34 | 1172.34 | 0% |
受核查方为非碳交易企业,不存在补充数据表的核查,故补充数据 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0tCO2e。
易锻第三方核查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022年度未做第三方碳核查工作,排放量不具体进行波动分析。
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核查过程中无未覆盖的问题,无特别需要说明的问题。